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青龙满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东麓古长城北侧,隶属于秦皇岛市。处在环京津、环勃海经济圈中,具有较好的经济地理优势。全县总面积3510平方公里,总人口50.3万人,辖25个乡镇,396个行政村。境内多为丘陵山地,县域经济以矿业和林果业为特色产业,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特产资源,是经济发展的潜在优势。青龙满族自治县辖6个镇、19个乡,396村民委员会:青龙镇、祖山镇、木头凳镇、双山子镇、马圈子镇、肖营子镇、凤凰山乡、龙王庙乡、三星口乡、干沟乡、大巫岚乡、土门子乡、大石岭乡、隔河头乡、官场乡、茨榆山乡、平方子乡、安子岭乡、朱仗子乡、草碾乡、七道河乡、八道河乡、娄仗子乡、三拨子乡、凉水河乡.